第三十三章 若要欺人,先学欺己

瞟了两眼天谴,想起天谴反正是不说话的,手往背后一甩,当下就离开屋子。

天谴怀疑的看了一眼素寒江的背影,暗自猜测她在凌云剑阁的身份关系,也怀疑她的来意,当真是为了那个人带他回去,还是别有目的。

不过现在就算想明白这些事情也无能为力,现在手中置办材料的事情已经大致完毕,他就有必要再找食百骸一趟。

宽大的山洞内一点都不显得昏暗闷热,甚至凉风习习,在这个夏日是极好的纳凉居所。

食百骸拿着一叠牛皮感叹:“那没天理的的天谴一道要洛阳九鼎图纸,嘿,本公子我不费吹灰之力就完成了,真是厉害非常!不过我对他说要个十天八天半个月的,不就是想气气那个不紧不慢不急不躁不生气也不会笑的死木头么?啧啧,他一定不知道我已经将九鼎图纸全部画好,而且只花费两天的时间,嘿嘿!”

食百骸一脸的得意,突然鼻子动了动,立即跳将起来跑到那火炉边上等候着,又是一阵自言自语的自大夸奖:“前天是九色鹿,昨天是荆皮鳄,今日是锦带鸟,嘿嘿,天下还有谁比本公子吃的更好?就连那贪图享受的魏王估计都没有这般口福,枉费那楚王肚儿圆溜儿,估计也是填米糠填的,哪里享受过这等肥而不腻,脆而不焦的好东西,关键是……大补啊!”

“更加值得赞赏的,是本公子每次计算的时间刚刚好,出门开始烧,回到家火候正好到时,天底下要是还有比我更会吃的人,那就没有天理了!”

满心欢喜的将锦带鸡从火炉中拿出来,食百骸又是馋的满口垂涎。这只锦带鸡比起寻常鸡要大足足一倍,但是奇特的是,这只鸡的翅膀下面会带着一只角,当然,如果没有拔毛被做成食物前,这个地方会长出长长的羽毛,一直拖到尾巴后面去,而且色彩斑斓,所以称呼为锦带鸡。不过现在么,只是多了一个肉瘤一般的角而已。

“啧啧,鸡皮弹力十足不带油腻,鸡肉细腻没有柴感,肉中还有鸡汁香味浓郁,妙!妙啊!”

食百骸享受的咬了一口,顿时欢喜的眉开眼笑。

等卖弄一番再吃,却发现,手中的锦带鸡不见了!

食百骸愣了一愣,随即怒火冲冠一拍大腿叫嚣起来:“哇呀呀呀老子跟你拼了!是哪个不长眼的敢抢老子的东西吃!信不信老子把你的皮剥下来放在火炉里烤上七七四十九天然后用锤头给你锤成碳粉施肥喽……哎哎,又是你!”

食百骸瞪大了一双眼睛又成了痴呆状。

那个在山洞门口撕下一只鸡腿优雅的啃着的人不是天谴又是谁?

食百骸顿时泄了气,一屁股跌倒在地上,一副媳妇脸委屈模样:“为什么又是你?怎么偏偏就是你?其他人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敢抢我东西我都打的他爷爷奶奶都复活不敢生儿子,为什么偏偏就是你天谴一道抢我吃的,就算打死我也不敢打你呀,呜呜呜,没有天理啊没有天理啊,为什么你每次见到我不管我在吃什么都会抢走,还是都从我手中抢走,还是我已经吃了一口的抢走!能不能不要这样啊,呜呜,没有天理啊!”

食百骸愣是哭出了两滴眼泪,加上他本就面容姣好,皮肤白皙,唇红齿白如女儿家一样,这回看起来更是楚楚可怜,那深深的哀怨与无奈。

双目看向被天谴吃的只剩下两只鸡翅还算有点肉的锦带鸡,食百骸更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吃饱之后,天谴将剩余的骨架和翅膀递给食百骸,还露出一种浅浅的微笑,意思很明显:“我将你最喜欢的鸡翅留下来给你,其余的我帮你解决掉了……”

食百骸瞪了天谴一眼,顿时狼吞虎咽,生怕天谴将这鸡翅都不留给他了。

吃完之后,食百骸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没有吃饱啊……

“不是说了让你过几天来,现在来做什么!”食百骸没好气的说。

天谴看了一眼食百骸,蹲下身用树枝在地上写道:“若要欺人,先学欺己。”

食百骸顿时脸上青一阵白一阵,抽粗这嘴角从怀中掏出一叠牛皮扔给天谴,没好气的骂道:“拿着!别白费了老子一番心思!以后要是再从我嘴巴里抢吃的,我就全部烧焦了看你吃不吃!”

天谴微微一笑,不语。

食百骸也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也不能生起天谴的气,无奈的问道:“让你几天后再来,你怎么今天就来了?还在我刚刚画好样图那么凑巧的时候。”

天谴便写下:“知好友者,天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