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嘀嘀。”
红灯转为绿灯,季青野也从短暂的走神里醒过来,慢步走过人行道。
他租住的房子,在距离京大步行十五分钟的普通小区里。
他家境还不错,作为人才引进到京城,各项补贴也多,他想在京城买房是轻而易举的,但他到现在都没有这个念头。
他觉得买了房,就等于是要在这里安家,“家”的意义很特别,他还没有想好是否要将自己下半辈子确定在京城。
这里似乎没有什么牵绊住他的人或事。
他偶尔也会考虑,将来还是回到南城,毕竟是自己的家乡,或者去喜欢的城市定居,比如某个海边小城,比如某个连绿化带里都是各色鲜花的边境小镇,再比如北城……
他总是会想起北城。
想起的是城市还是人,他心知肚明,只是不愿意深想。
……怎么能深想呢,那是别人的妻子。
季青野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对时知渺有了“多余”的感情。
他们见面的次数其实不多,两只手都数得过来。
第一次在陈教授家一起吃了那顿饭,他们几乎全程都没有交流,仅有的几句对话还是吃完饭后离开,她的车停在低处,不巧,那晚下了大雨,她的车被淹了,没法儿启动了。
他想着,天黑,又在下大雨,一个女孩子坐陌生的网约车多少有些危险,便送她……却忘了自己在她那里,其实也是陌生的男人,也属于危险的范畴。
结果就是被拒绝。
第二次是在他和肖席玉的相亲局上,肖大小姐不走寻常路,同时约了两场见面,他们稍微耽误了一点时间,就这样碰上了。
而这次的见面,也不过是点头而已。
季青野确信那个时候,他在时知渺眼里应该是连朋友都算不上,最多就是“认识的人”而已。
可他却总情不自禁地在意她。
会在她发错信息给他的时候觉得她的反差很可爱;也会在他遭遇车祸受伤住院,她帮他办理住院和请护工时思考他们现在是不是更熟一点……
熟一点,她是不是就会更记得他,偶尔会想起他,像雨水落在泥土里,一点一滴,直到浸湿整片大地,就像他对她。
一开始,季青野以为自己只是欣赏另一位「天才」。
对她特别的关注也只是因为他们有相似的灵魂。
直到某一天,他鬼使神差地打开北华医院的官网,在新闻稿里找到一张她的照片。
照片里,她穿着蓝色手术服,只露出一双眼睛。
他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久到手机屏幕自动暗下去,映出他自己模糊的脸。
那一刻季青野才意识到,这不是欣赏。
欣赏不会让他对着一张连五官都看不清的照片,心跳失序。
季青野唾弃自己的卑劣,枉称高校教授,却是这样没有礼义廉耻,光风霁月的皮囊下藏着一颗不可细看的肮脏心。
但也为自己辩驳,君子论迹不论心,他没有做出过什么违背道德的事,只是在心里在意一个人,仅此而已。
要怪就怪人这种动物,本身就是很容易感情用事。
明明一开始听说她的事迹只是「好奇」;后来听多了了解多了就擅自变成「感兴趣」;见过面发现她比他勾画得更特别,便冒昧地进化成「在意」。
更别说,他们也一起经历过一些事——
为了救她出狱,劝说肖家答应开棺验尸,赌一次“彩票”还赌中了;帮她调查陈橙的情夫顾文彦,弄清楚十多年前时家大火是否跟陈纾禾有关——那他无法自拔地将那份感情迭代成「喜欢」,也是情有可原的……吧。
他就这样给自己找借口。
也只能这样给自己找借口。
马路上密集的车辆尾灯在季青野的眼里变化流动的光带,他平静地行走着,想起唯一猜到他这份「不应该」的感情的贺绍说过的话:
“聪明了一辈子,怎么现在变成倔驴了?非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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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青野到了住处,开了门,开了灯,明亮的光线驱散一室的黑暗,他克制下脑海中的思绪,不让自己再继续想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