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内阁所有成员准备联名向太后和小皇帝汇报事件的时候,司礼监掌印太监冯保却没有同行。理由有三点,内阁成员觉得非常有理,所以集体同意冯保这么做。理由一,冯保作为司礼监的最高长官司礼监掌印太监其中重要的任务就是皇室特别是太后和小皇帝监视内阁的。不能让小皇帝等皇室或者外人感觉到冯保和内阁走得太近,所以冯保不能和内阁成员一起出现。至少不能让外人和太后、小皇帝知道冯保已经参与了秘密会议。理由二,冯保需要回去抓紧时间做准备。所谓的准备主要有三点。第一,去联络黄锦,安排黄锦马上去找秦泰这个救命稻草。第二,抓紧时间调查已有的相关信息。免得太后和小皇帝问起来的时候冯保一问三不知。现在司礼监和内阁一样,不但不能乱而且要暗中结盟联合应付这次的危机。第三,冯保住在皇宫内部,晚上是不能出宫的。一旦让人知道冯保在深夜和张居正等人见面的话,就代表皇宫的落锁形同虚设。这对管理皇宫治安的司礼监最高长官冯保来说并不好,太后和小皇帝一旦知道的话,有可能会收回控制权。为了将来方便,为了维护司礼监的面子,为了保持现有格局,冯保不能让人知道这些秘密。张居正等人也需要宫中有人可以暗中送情报出来,所以只好同意为冯保保密。
冯保一个人离开张居正家的时候,张居正担心冯保的安全,所以特地指派几个亲信护送冯保回去。这时候天没有大亮,宫门依然关闭着,冯保不能够回去,所以冯保必须回宫外的自己家休息。冯保家虽然比较秘密,但是有些有心人早就注意了,所以冯保一个人出现在他自己家的话,既有可能遇上刺杀。冯保平时亲信不离身,就算没有亲信在也会叫来一群禁军保护自己。像这种一个人出现在外面的情况几乎没有过,他也觉得不安全,所以他接受了张居正的安排。不过他并没有回自己的家,而是去了尽忠胡同。
外人可能对于这条不起眼的尽忠胡同并不熟悉,但是作为太监头头的冯保来说,简直是太熟悉了。尽忠胡同是太监们的一个家,一个除了皇宫之外的另外一个家。太监自从净身成为皇家的奴才之后,其实已经不再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了。每一个小太监净身前都会签署两份契约,第一份是自愿净身的契约,代表他来路清白正宗。第二份就是婚姻契约,代表他自愿嫁进皇宫成为皇家的人。因为去了男根的他们不再是男人,失去了生儿育女的能力,只能当女人一样嫁给别人。每一个太监就像女人一样嫁进皇宫,身心都要奉献给皇家特别是皇帝,所以他们对皇帝特别的忠心。“嫁进皇宫的男人”成为了太监的专用名词,也代表她们的一切属于皇家属于皇帝,皇帝可以任意的处置他们甚至于直接无缘无故地杀死他们。太监从此失去了尊严和自由,卖身给了皇家成为了一个家奴。太监也是人不但需要休息而且需要有自己的空间。在皇宫里面太监只是最下贱的奴才,不要说地位了就连尊严也没有,再说皇宫里面规矩太多不允许他们胡来。为了能够暂时放松一下,早在前朝就有太监的秘密场所出现。他们可以在这里放松心情自由地吃喝,也可以在这里相互传递沟通情报。不过在当时由于太监身份特殊,又不能公开出现在宫外,所以只好定期秘密举办集会。到了明朝之后太监的权力大了,允许他们在宫外自由活动了,这个集会不但多了而且地点也固定了。这个地方就是尽忠胡同,说白了这里就是太监在宫外的聚集地。
尽忠胡同里面住的都是太监,有已经被赶出皇宫的老太监,也有因为生病被安排出来暂住的太监,也有准备进宫的小太监。就连伺候这些太监的人也是阉人,这里没有一个正常人。所谓的太监是一个总称,以前叫寺人、阉人、宦官、内官、内侍、太监、少监等等,到了到明朝之后统称为太监。就算是太监也分三六九等,这不光是指他们后来风光时的场景,也是从一进宫就开始有的区分。进宫的小太监来源大致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是罪犯或者战俘的后人。在古代连坐法十分盛行,所谓连坐法就是一个人犯罪祸及家人特别是子女。当一个人犯罪后,本人一定会受到严重的惩罚,最令人痛苦的是他的家人也要受到牵连。受到牵连的家人根据罪犯的罪名轻重分为流放、抄没和没公三种。流放是指全家人发配边疆,属于比较轻的连坐处罚;抄没就是把罪犯家属公开拍卖,卖给平民或者贵族当下人,也有可能卖进妓院当**。不过她们还有出头的机会,将来有机会赎身做一个平头老百姓;没公最严重的,就只把罪犯的家人充公处理。犯这种罪的罪犯大多数是犯了叛国、欺君、造反等大罪的人,他们的家属需要受到最严重的的处罚。一般来说这家的男丁全部杀头或者送到前线送死,家中的妇女成年的沦落为官妓或者军妓终生不得离开,孩子们更加悲惨了。男孩子阉割成为太监,一辈子留在皇宫伺候皇家人和有钱有势的大太监。他们因为出身不好,所以一辈子只能当杂役太监,不可能成为有出息的太监。女孩子被送往书寓培养成为供官员玩乐的官妓。她们生下的孩子男的送进宫当太监,女的继续培养成为官妓,永远不得离开妓院。第二类,是生活所迫的穷苦人家的孩子。他们被父母卖给皇家,一个孩子只换的几两银子而已。可是这些狠心的父母还是做了,所以这些孩子从心底里恨自己的家人,长大了就算有出息也不会和自己的亲人亲近。第三类,是被骗来的孩子。一些人贩子专门拐骗孩子或者妇女为生。骗来的妇女可以自己享用后转卖给地方的妓院。据说明末秦淮十大名妓之一的张可儿就是在从良后又被人拐卖到妓院的。拐骗来的男孩子送进宫当太监,骗来的女孩子不是卖给有钱人家当丫鬟就是卖给妓院培养起来将来赚大钱。因为这种被拐骗来的孩子没有身份,所以这种小太监又叫“白身”。因为没有根基所以宫外没有牵挂,所以对皇家更加忠心。第四类,是一些情感或者家庭遭到变故的少年。他们对于自己的未来感到迷茫,自愿净身当太监。例如明中期有名的太监沅让,据说他本是一个富户家的少爷。因为喜欢的爱人离他而去,他觉得生活没有乐趣自愿进宫当太监了。还有同一时期的袁慧,因为家中遇上了灾难,一个好好地大户家的子孙,沦落为一个穷小子。为了活命,为了重新成为大户,他选择了进宫当太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