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东健亲自起草了一份《关于东三省兵工厂情况的调研报告》提交给人民党中央和人民军总部。
他在报告中对于所谓沈阳兵工厂的总体情况作了如下的说明,沈阳兵工厂――现称“东三省兵工厂”位于沈阳城大东边门外(即后世沈阳市大东区东塔街6号,黎明航空发动机制造集团公司所在地)现该厂占地面积为2。5平方公里,厂区长达2。5公里,宽1公里。该工厂总投资二亿八千五百七十九万大洋;现有八厂四处,以及职工子弟学校、医院等20多个单位。
9。18事变前,拥有职工23000余人,各种设备10000余台;就其规模,技术,和所生产的大量军、民产品,均为目前中国之首,是其他国内各军工企业所不及的。
该厂建于20年代,初创时为奉天军械厂,厂址在大东门外奉天造币厂内,场地窄小,设备简陋,只能修理枪械和制造6。5毫米和7。9毫米普通子弹。
1919年春,张作霖为巩固其统治和扩张势力,大力发展军工产业,生产重型武器,以改善东北军装备,适应战争之需要。因此他批准,将东塔以西约1800亩地划给兵工厂,还另选沈阳城大东边门外,闲置空地成立工程处,建造火药厂、枪械厂和子弹厂。
为了便于运输,又铺设铁路专线,修建站台,使火车可直通厂内。1921年10月,在新建厂房所有机器安装安装调试完毕,投入使用生产。改名为“东三省兵工厂”
1923年,该厂再次扩大,并对其进行了重新规划建设,并新增添火炮制造厂、炮弹制造厂、机器制造厂,锅炉房,水塔,蒸气及水道等设备;同时上马了发电厂。
此次改扩建所用机器设备多购自日本。经过改造后的东三省兵工厂拥有各种机械设备,达到万台,种类齐全,整体配套。整个改造工程由丹麦商家文德(winther)公司承建,并派出工程技术人员驻厂进行指导安装的。
据东三省兵工厂1924年-1931年,7年间的产品生产记录和相关的统计资料显示,该工厂的生产能力为:
枪厂在采用:两班,18小时工作制时,每月可生产13式(即民国十三年定产)79步枪4200支;17式65轻机枪50挺;17式79重机枪100挺。(注:9。18事变前,枪厂已试制10发自动步枪,并获得成功,已生产20支样枪。)
根据枪械制造厂现有能力,如我们能对炮弹制造厂大吨位冲压机床进行适当的调配,利用现有的设备,人员进行简单的调整,完全可以进行ak系列枪械和12,7毫米机枪的生产。因此我们建议“珠峰”舰综合维修车间立即对ak系列枪械所有模具进行生产,以尽快实现ak系列枪械早日量产,我们保守估计每月可生产81式自动步枪6000-7000支,如采用三班制,可达10000支。12。7毫米机枪每月生产100挺――150挺。
火炮制造厂:7年总产量为,辽14年式(仿日本大正11年式37毫米平射炮)37毫米平射炮370门,在仿制过程中增加了防盾,重量比母型炮略有增加;
辽13年式(仿日本38式75毫米野炮)75毫米野炮108门;辽14年式(仿日本41式75毫米山炮)75毫米山炮72门;辽16年式(仿日大正11年式75毫米阵地高射炮)75毫米高射炮8门;辽14式(仿奥地利百禄18年式30倍77毫米野炮)77毫米野炮320门;
仿奥21倍口径100毫米轻型榴弹炮300门;仿日38式105毫米野战加农炮12门;辽14式(仿日38式150毫米榴弹炮)150毫米榴弹炮21门;仿日105毫米轻便榴弹炮16门。(详细月产统计资料见附件一)
另外还成功的仿日制240毫米重型榴弹炮,已生产3门样炮,但未正式量产(据该厂原工程技术人员介绍,没有量产的主要是因为,该炮重达30多吨,不便于行动;制造成本太高。)。